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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11  来源:   
2019-11-11  中原健康网   

  健康报(记者喻文苏 特约记者范川)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旨在提升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利用效率,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意见》要求,大型公立医院落实诊治疑难重症的功能定位,完善控量提质措施,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专家号源。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分级诊疗,将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分级诊疗体系,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逐步将日间手术纳入医保基金按病种付费范围。

  《意见》明确,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上级医院要为下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患者优先提供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优先满足转诊所需的专家、专科门诊等号源。对向下转诊患者,上级医院要提供患者在住院期间的诊治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依托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双向转诊系统。

  《意见》提出,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患者不再重新计算起付线,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普通病、常见病患者合理降低报销比例。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

  《意见》指出,加快构建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鼓励公立医院在职骨干医师以及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推进城市三级医院与深度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以人才和技术帮扶为重点,提升深度贫困县医疗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 赵静毅]